路7章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路七50

「一個人黑人憎,佢做咩都黑人憎!就算係你面前經過,你也覺得唔舒服。」這句話是十分真實。我們有時也很「方丈」,總不能寬恕別人,只管定別人罪,甚至沒有給人有機會認罪悔改。究竟,審判、赦罪的權柄在誰手中?

故事發生在一個法利賽人的家裡。按文化傳統,法利賽人的階級觀念很重,不會隨便邀請一些無關重要的人到家裡坐席。當時,有一個女人,沒有名字,只知道她是罪人。她知道耶穌到了法利賽人的家,就立即帶支香膏來。我們看見之後的場面十分感人,她用自己的頭髮、淚水為耶穌服事,又親吻主的腳,才為耶穌抹上香膏。這個罪人,竟然主動為耶穌服事,而法利賽人只記住這女人是一名罪人,是罪人呀!法利賽人的眼中,罪人是不能被觸摸的,甚至他們不能容忍這女人進入他們的家中。因此,他們誤以為耶穌不知道這女人有罪,以為耶穌知道的話一定會拒絕這女人的服事。

這女人相信耶穌已赦免了她,因此她愛耶穌,她用眼淚、頭髮和珍貴的香膏服事耶穌。然而,法利賽人即使知道耶穌很出名,甚至邀請耶穌到家中坐席,卻不是真正認識耶穌有赦罪的能力。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 愛、赦免與接納,有何關係?因為神愛我們,賜下愛子耶穌基督拯救我們。當我們經歷救恩的真實,當我們先被耶穌基督的寶血赦免、接納,我們就懂得彼此相愛、彼此接納。這不是口號,而是靠自己的力量,又如何愛別人愛到底?從今天開始,把審判權柄交回耶穌的手中,一起經歷耶穌的寬恕吧!

反省問題:

過往的生活,我們活得像法利賽人一樣嗎?

愛的能力,是從基督的拯救而來。我們有愛嗎?我們有真正被耶穌拯救嗎?

試想想,誰人/ 甚麼類型的人,我們是無力去愛?為何無力?

祈禱:耶穌,對不起,原來我們仍然不夠愛你,不夠愛身邊的人,我們對你的愛和拯救仍然未有足夠信心。甚至以自己的眼光去審判別人。耶穌,求你寬恕我們,賜下像這女人的信心給我們,讓我們重新經歷耶穌基督救恩的真實,懂得彼此相愛,奉主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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