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12:1-13

注目於耶穌

作者:黃天逸

這是《希伯來書》裡另一段我們都相當熟悉的經文。延續上文第十一章所講有關「信」的主題,《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引介這些「見證人」(1),重點在於他們是要見證我們這「奔跑」的過程,這是甚麼意思?

這群「見證人」已然跑完了當跑的路,現在正「圍著」一起、等待我們完成路程。因此,我們定必要盡力跑完、不能失敗的。聖經作者所強調的「跑完」,並不在乎速度上,因為他所講的「奔跑」,乃在乎我們能夠有毅力和堅忍的心去完成賽程。作者將當時候基督徒所要走的那條艱苦的道路比作一段要「奔跑」的路程,而按照《希伯來書》一直以來所講的處境看來,當時候的基督徒在這路上無可避免地要面對被拒絕、被逼迫等任何會阻礙他們完成路程、甚至被取消資格的事物。因此,他們必須付上無比的毅力與堅持到底的心志,才能走完這段難走的路。

如何理解「各樣的重擔」、「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和合本聖經於第十二章有一標題:「主所愛的他必管教」。一直以來,《希伯來書》都在講及當時候的基督徒如何受苦害、要堅持忍耐、勇敢地為上帝而活,但何以這裡突然提及「各樣的重擔」,甚至「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大概我們都摸不著頭腦。

聖經作者要告訴我們:只有當我們都處理好「各樣的重擔」和那些「容易纏累我們的罪」,我們才有力量繼續往前「奔跑」。換句話說,假如我們要「奔跑」有力、以至能夠順利度過一切從外在客觀環境而來的挑戰、逼迫,甚至苦難的話,我們首先要處理個人生命的問題。唯獨我們的生命能夠保持這份純全正直、能夠堅定地走在上帝的心意,並且能夠堅守上帝的真理,那麼,在逼迫與苦難面前,我們才能夠站立得穩。

除此以外,聖經作者提醒我們,要「注目於那位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耶穌」(2,新漢語譯本),這是甚麼意思?切勿只定睛在眼前的境況,卻要將我們的視線集中在這位能夠「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的耶穌裡,我們就明白,祂不單是我們的拯救、是我們的大祭司,也是那一位能夠勝過苦難的救主。

《希伯來書》的作者正是要鼓勵當時候的信徒:要鼓起勇氣、選擇上帝聖潔的道路,以至在個人的靈性、抑或在逼迫底下的情緒狀態上都可以甦醒過來,又要「注目」於耶穌,以成為我們在這「奔跑」過程中的幫助。

思想:

直到今天,有否甚麼「重擔」或任何「纏累我們的罪」將我們困在其中、以致失去了繼續「奔跑」的力量?耶穌 — 既是那位能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同時更是我們的拯救者,就讓我們以禱告將這一切交託予主,盼望我們都能「注目」在祂裡面,以致能重新得力。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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