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9章

掃羅歸主,恩臨萬邦 作者:何啟明

掃羅在大馬色路上歸主的事蹟記剛放在埃提阿伯太監(八26~40)和哥利流歸主(十1~48)事件的中間,這兩位人物都屬於外邦人,他們的悔改歸信成為外邦人個別歸主的先例。路加刻意將掃羅的悔改歸主及蒙召作外邦使徒的記錄安插在這兩件事件中間,目的是要讓讀者清楚了解往後的福音是要掃羅和他的宣教隊伍全面向外邦人宣教,兌現耶穌給使徒的吩咐「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一8)。

掃羅悔改歸主及蒙召事件是福音傳到外邦運動的轉捩點,其重要性可從它所佔的篇幅而知。當路加要強調重要的事蹟或人物時,他會用重複的手法表達,學者稱之為「功能性的重複」(Functional Redundancy)。使徒行傳重複記載三次的事蹟出現過好幾次,例如福音三次轉向外邦(十三46;十八6;廿八28)、使徒三次從獄中蒙解救(五19~20;十二6~ 12;十六25~40),及耶路撒冷會議的三次使徒喻令(十五20、29;廿一25)等。此外,路加更突顯兩位人物的歸主事件,那就是外邦官長哥利流(十1~48;十一1~18;十五7~9)及掃羅戲劇性的悔改經過。掃羅歸主的三次記錄包括:第一次是路加敘述整件事件(九1~19);第二次是掃羅在猶太人會眾面前的自白(廿二3~16),而第三次是掃羅在亞基伯王面前的申辯(廿六12~18)。

掃羅歸主看來是屬於突變的經歷(sudden conversion),其實神早在他身上長時間動工。掃羅早前已有份於司提反殉道的事,當眾人用石頭打死司提反時,「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七58)。掃羅在旁目睹司提反殉道,聽他懇求神寬恕殺害他的群眾,掃羅必然詫異又不明白為何一個木匠的兒子,竟能號召一群像司提反的人來跟從祂,並有無比的勇氣,甚至願意犧牲生命,來傳講被釘死的耶穌是復活的主。因此,有學者說,掃羅真正的老師,未必是迦瑪列(參廿二3),而是司提反。他在大馬色路上與主相遇之時,神早已將福音的種子撒在他的心田上!

掃羅歸主的經歷,有三方面值得注要的:第一,路加突顯掃羅是從黑暗進入光明,每次提到時都表明是愈來愈光明的,如忽然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九3)、正走的時候,約在晌午,忽然從天上發大光,四面照著我(廿二6),及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等(廿六13)。這裏描述神的介入,祂的榮耀比太陽更強,使掃羅仆倒在地,三天短暫失明。第二,神親自尋找及呼召掃羅,這是神的主權,也是神的恩典。亞拿尼亞被神使用來幫助掃羅,但他的角色明顯在三次的記載裏逐步減退(九10~17;廿二12~16),直至第三次就更沒有提到他了(廿六12~18)。第三,掃羅蒙召是作外邦的使徒。路加用交叉式結構(Chiastic Structure)文學技巧,將掃羅的經歷和亞拿尼的異象(九1~ 25),襯托出經文的焦點是指到掃羅領受使命,亦即是神對亞拿尼說,「他(即掃羅)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九15~16)。掃羅向外邦傳福音的召命是愈來愈突顯及具體的(九15~16;廿二14~15;廿六16~18),即是要引領外邦人從黑暗進入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及使人罪得蒙赦免。因此,當猶太人不願聽及不接納掃羅的信息後,他理直氣壯的向群眾見證說:「因為主曾這樣吩咐我們說:我已經立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救恩,直到地極」(十三47)

思想:掃羅的悔改與蒙召非常清晰,那麼你又是否深知神給你的使命呢?我們雖然沒有掃羅戲劇性的悔改和特定的呼召經歷,但每個基督徒都有神託付給他的使命,你認識神給你的使命嗎?你會否像掃羅一樣忠心的去完成它呢?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祈禱:神給我們每個人也有獨特的使命,讓我們一同為認識及實踐神給我們的使命祈禱,順服主的吩咐,被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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