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25章

上訴凱撒,往羅馬去 作者:何啟明

腓力斯(Felix)因殘酷鎮壓猶太人和敘利亞人的衝突,被召回羅馬;尼祿王在猶太人的要求下將他革職,並委派波求腓斯都(Festus)接任。腓斯都看來比前任及其他的巡撫都較為公正和溫和,但任期卻非常短暫。這位新任巡撫沒有浪費時間,抵達耶路撒冷就學習熟習猶太人的事務,並立刻要去處理猶太人對保羅的指控。他沒有聽從猶太領袖的請求,將保羅遷到耶路撒冷受審;他堅持將保羅留在該撒利亞接受審訊,並邀請猶太人領袖跟他前往該撒利亞進行審訊事宜(3~5節)。但他為要討好猶太人,也特意咨詢保羅的意見,看他願否往耶路撒冷接受審訊(10節)。

這群宗教領袖一直都沒有放過保羅,兩年時間過去了,趁新的巡撫履新,就立刻舊事重提,再次要審訊保羅。保羅經過兩年時間的考量,也必定清楚知道在猶太人身上是沒有可能得到公正的審訊及得到無罪釋放的宣告的。他深知只有循羅馬法律才可以得到較為公平合理的待遇。一方面,猶太宗教領袖咬住保羅不放,另一方面,非斯都巡撫剛上任,也不想得罪那些宗教領袖,如此膠著的狀態,保羅也深知這是沒完沒了的。因此,他唯一的出路是使用羅馬公民的權利,「上告於凱撒」(11c節)。

原來當羅馬公民認為在省級法院得不到公平審訊,他可以直接上訴到該撒那裏去。只有那些在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海盜或土匪,才失去上訴凱撒的權利。保羅既然沒有犯上宗教和社會性的罪惡,自然乎合資格,可以上訴凱撒。他這樣的決定,就在超乎他想像的情況下,開始踏上了他往羅馬的第一步。

保羅的上訴使非斯都陷在困難裏,這是因為任何向凱撒上訴的人,巡撫都要送上一份關於該案及關乎被告的罪狀的書面報告。非斯都的問題是,他們所爭拗的「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上帝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19節)。因此,他便要召開會議來弄清楚應列明的理由。非斯都的難題卻因亞基帕王的拜訪,得到了及時的幫助。亞基帕王是十二章裏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兒子,當年父親暴斃時,他只有十七歲。羅馬皇帝革老丟只封他為巴勒斯坦北部一個細小又不重要的省份迦基士(Chalcis)為王,並給予他兩個特權:一是看守聖殿,二是委任大祭司。因此,亞基帕頗熟悉猶太人的律法和習俗。這次因新巡撫履新,他前來拜訪是要拉攏關係,順帶幫助非斯都處理了書面控訴的難題。

自從保羅心裏定意要往羅馬看看(十九21)及在夜間得到上帝承諾他必定會在耶路撒冷及羅馬為祂作見證(二三11)後,相隔已最少有兩年的時間了。路加記載這些審訊,為的是要證明上帝的信實,祂要成就的事,沒有人可以難阻。保羅在此時要求上訴凱撒,剛好配合了上帝的心意。上帝的心意與人的行動常常交織互動,彼此配合成全。摩西面對紅海時上帝要他靜默不作聲,看上帝為他們爭戰、約書亞接替摩西時,上帝要求他剛強壯膽。靜默等候與聽命行動、神的工作與人的責任,兩者互動配搭成就了上帝的計劃。

思想:我們一生都在學習拿捏何時交託、何時應該採取行動的功課。求主給我們聆聽的耳朵及行動的腳,不走在上帝的前面,也不墮後太遠,不超前,也不墮後,而是緊緊的每步跟隨主。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祈禱:保羅雖受壓逼和困苦,卻因此而有機會到他一直想到的羅馬去傳講主的福音。我們也為當身處困境時,仍可以被主使用我們的經歷去見證祂,去成就祂的旨意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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