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17章

講解陳明,愈辯愈明 作者:何啟明

保羅和西拉離開腓立比「經過暗妃坡里、亞波羅尼亞,來到帖撒羅尼迦」(1節),這一句就把需時三日的一百哩騎馬路程打發了(從腓立比到暗妃坡里約33哩,行27哩可到達亞波尼亞,再走35哩才抵達帖撒羅尼迦)。路加在17至18章記載保羅踏足幾個城市,他不單將焦點放在繁榮的城市,同時也針對那些有猶太會堂的地方,因為那裏有很多對福音開放的敬虔人。我們留意保羅略過那些沒有猶太會堂的城市,如暗妃波利及亞波羅尼亞(十七1);他在雅典短暫停留(十七34),卻集中力量在帖撒羅尼迦(十七2)及庇哩亞(十七10-12);他甚至在哥林多停留十八個月(十八8)。這些越過及停留均與受眾對福音的開放程度有密切的關係。

保羅來到帖撒羅尼迦「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2節)。我們從保羅後來寫信帖撒羅尼迦教會的字裏行間(參帖前二9)及給腓立比教會的信時透露他們對他在經濟上支援福音工作(參腓四15~16),可以推想保羅應該在帖撒羅尼迦停留了頗長的一段日子。路加記載保羅在這個城市的福音工作有兩方面值得我們思考。

第一,福音工作必會遇到難阻。敬虔人和高貴的婦女信主,自然就會脫離猶太會堂,與其他相信耶穌為基督的信徒一起組成教會。那些既不信耶穌為基督及眼見參加猶太會堂人數漸減的猶太人,必然心裏產生嫉妒,攪動群眾攻擊。他們的控訴像銀幣的兩面互相扣連,那就是:誘惑國民和另傳一位王,違背凱撒。他們誣告保羅是「攪亂天下的人」(6a節) 。「攪亂」(ἀναστατόω) 有革命的含意,路加使用這字來形容那個「作亂」的埃及恐怖分子(參廿一38)。 主耶穌也受同樣的控告,指祂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參路廿三2)。這個控訴對凱撒大帝駕崩後,常有連續不斷內戰爭權的羅馬政府,實屬敏感。這控訴等於是犯了叛國罪,將他們置於極度危險的情況中。因此,「眾人和地方官聽見這話,就驚慌了」(8節)。保羅和西拉就要連夜逃離帖撒羅尼迦。

第二,保羅用盡各種方法傳揚福音。路加用了幾個詞來描述保羅如何傳講福音:「辯論」(reasoned)(2節)、「講解」(explained) 、「陳明」或「證明」(proved)(3節)及「傳講」(proclaim)(3節)等。他不單宣講,也與受眾討論,向猶太人及敬虔人辯明耶穌就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我們從聽眾的反應可知他們是經過理性思考,慎思明辨後才決定接受相信。路加說「他們中間有些人聽了勸,就附從保羅和西拉」(4節),「聽了勸」即是被說服(persuaded),而「附從」(joined),即信服的意思。保羅沒有強詞奪理,亦沒有操控受眾,只用客觀的道理來說服他們。當然,這並非抹煞了聖靈背後的工作,正如保羅寫信給帖撒羅尼迦的信徒時說:「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裏,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裏,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帖前一5)。

思想:有人說後現代過份著重主觀感受(feeling),忽略了客觀理性(reason)真理。你的信仰是否有根有基,抑或是過於建立在主觀的經歷上呢?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祈禱:在服侍主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別人反對和阻力,求主保守教會的福音和社關工作,在面對反對和阻力時仍能堅持,放膽傳揚主的救恩。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