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1章

使徒職份,誰來代替?

作者:何啟明

初期教會面臨一個抉擇,猶大的職份應否取代?若要,由誰代替呢?彼得作為十一位使徒之首,他引用舊約聖經,提到猶大捉拿耶穌的事必須應驗,另一個是必須找人代替猶大的職份。彼得用這兩個「必須」(16、22節)促成補選使徒的提案。最後的結果是揀選了馬提亞取代猶大的使徒職份(26節)。

路加特意記載馬提亞事件必定有其獨特的用意。這事件可能在你的腦海中浮現了幾個問題:為何使徒不等聖靈降臨後才作補選呢?為何要湊足十二使徒呢?他們用搖籤的方式屬靈嗎?為何不等待掃羅悔改,而去揀選其後卻消聲匿跡的馬提亞呢?以上問題值得思考。

原來使徒要補選馬提亞取代猶大,與耶穌出來傳道時到山上禱告後,揀選十二使徒的事是一脈相承的(參路六12~16)。十二使徒的數目與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平衡,是神子民的象徵。耶穌在最後晚餐時講到以色列十二支派要坐在寶座上,使徒關心的是以色列的復興(一6),因此,彼得才記掛十二使徒補選事宜,要在聖靈降臨前,為神的新計劃預備好他們(參路二十二28~30)。

揀選馬提亞一事是經過禱告及詳細考慮與討論之後,才用搖籤的方式決定的。他們先列出候選人的資格;那就是這人必須從施洗約翰開始與他們一起跟隨耶穌,及一同見證耶穌基督復活的(21~22節)。他們按照這兩個客觀的資格,選出了兩位眾人認識的候選人,謹慎的藉禱告交託給主,然後才搖籤決定。搖籤的方式是以色列人一直沿用來求問神旨意的途徑,例如約書亞拈鬮分地(參書二十三4)、以色列人搖籤找出約拿單吃了蜂房的蜜(參撒上十四42),及尼希米用掣籤決定誰該留守耶城等(參尼十一1)等。使徒搖籤,但最終的仍是由主的作決定,正如箴言說:「人雖可擲籤在膝上,定事卻由耶和華。」《和修》(十六33)。

搖籤可說是聖靈降臨前的「臨時措施」,聖靈降臨以後就不再需要這種方法,因為有聖靈內住的信徒,就應隨從聖靈的引導(參羅八14;加五18)。雖然馬提亞被選之後,使徒行傳再沒提到他,但這並非表示這次的揀選不合乎神的心意。因為沒有再提馬提亞是與路加寫作的目的有關;路加對大部份使徒,除了彼得外,都沒有片言隻語的提及他們,至於雅各和約翰也只是附帶的提及而已。再且,路加亦沒有表示他覺得揀選馬提亞的做法不對,而掃羅從未稱自己是繼承猶大職份的人,他只認為自己是一位特別使徒,肩負一項特殊的使命(參徒二十六16~18;林前十五8~10;加一15~16)而已。

思想:揀選馬提亞一事給我們看到門徒與會眾有商有量,彼得先引用聖經支持他的宣告、眾人推舉兩個成熟的合適人選、大家同心禱告並以搖籤決定,然後將一切交託給神。你教會作抉擇時是否有商有量,及順服神主權的揀選呢?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祈禱:求主教導我們在做決定時,不是用自己的意思,而是要專心祈禱,倚靠聖靈的帶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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