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5章

敬重和保護神所設立的牧者職份

作者:廖炳堂

  1. 釋經與反思

1.長老就是牧者(徒20:17, 28), 他們是神所呼召的管理教會職份, 應受信徒的敬重和給予適當的生活待遇(即「敬奉」), 做得好的更應得加倍的敬奉。牧者都應有教導的恩賜(提前3:2), 而那些特別多負責講道和教導的牧者更應受到更好的敬奉。神在舊約(申25:4) 和主耶穌都已有相關教導了(太10:10; 路 10:7)。

2.為了教會的事工不受虧損, 教會應預先設立處理投訴牧者的機制:

要合理地保護牧者的信譽: 為防止毀謗及誣告, 指控之證詞起碼要有兩三個其他證人之接納, 才可以正式立案審理, 這裡已假設是屬於教會紀律層次之罪行了(申19:5; 太18:16, Knight)。

假若教會公開審查後確立罪行, 牧者作為教會領導人, 必須在會眾面前接受公開「責備」(太18:17; 參雅3:1), 目的是阻嚇其他教會領導和會眾, 使眾人有所警惕(Knight)。保羅特別提醒: 我們都活在將來大審判的主耶穌和天使, 處理教會紀律事宜必須公正和不容徇私(「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v.21)。

3.預防勝於治療:

教會確認牧者/傳道之恩賜和職份時(包括確認信徒的傳道呼召、或聘任和試用新傳道人等), 不要倉卒隨便, 倒要謹慎察驗, 因為有些人的靈性軟弱(罪)和強處(善行)需要長期觀察和考驗才顯露出來(參提前3:6, 10)。

進一步之反思: 不過華人教會傳統上將傳道和牧師分為兩個階層, 前者不需按立, 這做法有其歷史原因, 但缺乏聖經根據。一個適合做傳道職份的人, 就適合做牧師, 因為按聖經而言, 兩者根本是同一恩賜和呼召(提前3:1-7)。今天很多好的傳道人多年不被確認牧者職份, 被拖延按牧, 這情況既不合乎聖經, 更會影響同工士氣, 只會令教會受虧損。這方面實在需要反思及代禱。

應用默想:

思想一位你最敬重的傳道人或牧師, 為他/她感謝神和代禱, 並問神你可以為他/她做些什麼以鼓勵他/她。

你愛主嗎? 你愛主的教會嗎? 你愛主所呼召的傳道人和牧師嗎? 有常常關心和愛護他們嗎(生活需要、家人、工作環境、壓力等等)? …(請為他們代禱)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