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9章

神的憐憫永遠比我們的罪大

以色列人經過了大會後,到七月二十四日再次聚集,這次聚集不是宴會,而是全以色列民眾一同為國家和民族禱告。經文提到他們先用那日的四分之一去讀神的律法,然後又四分之一的時間去認罪和敬拜,即一共用了十二小時,這是一個馬拉松式的聚會!但他們的禱告卻是言辭懇切,為自己和祖先去認罪,求神赦免,重新與神立約。他們的禱告包括了以下內容:

一.讚美神及數算祂的恩典(6-25節)

他們先讚頌神是創造天地萬物及配得讚頌的主,然後由族長時期開始,一代代的記念神在以色列人歷史上的作為。包括1)神如何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立約;2)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3)保守及養育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曠野的日子;3)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將肥美的地賜給他們。這些都是神的大恩典,使他們快樂。

二.認罪(26-31節)

接著他們承認他們祖先怎樣忘記及背棄了神,忘記了神的律法,於是他們被神交在敵人手中,以色列人受苦難時就向神哀求,神就施憐憫,拯救他們,但他們不久又會故態復萌,再次犯罪。這個情況一共出現了三次,以色列人一次一次的犯罪,神一次一次的憐憫,人三次的背棄神犯罪,神三次的憐憫拯救。人的罪大,但神的憐憫更大,為何?因為祂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31節)。

三.重新立約(32-38節)

他們記念到神是不離棄他們的神,所以呼求神拯救他們,記念曾和他們所立的約,求主再次拯救他們脫離王和罪的轄制,重新歸向神。於是他們就與神重新立約,表示真切的悔意和誠意。

反省問題:犯罪、苦難、回轉及拯救,不但以色列人不斷出現的循環,也是今日我們的寫照。我們會以為屢次犯罪神已不會理會我們,或會以為永遠會被罪轄制,已放棄了去面對和處理。但這段經文告訴我們,**神的憐憫永遠比我們的罪大!**以色列民三次犯罪,神三次憐憫,今日我們即管軟弱犯罪,神也會憐憫我們,「然而你大發憐憫,不全然滅絕他們,也不丟棄他們;因為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31節)。我們願意回轉歸向神,真正的被重建嗎?你有甚麼罪屢次犯上,不能自拔,要求神憐憫?

為教會禱告:慈愛信實的父,我們讚美祢,我們雖然屢次犯罪,離開祢,然而祢卻大發憐憫,愛我們,等待我們回轉。求祢讓我們教會重建新堂後,會願意悔改回轉,離開罪,真正的被神的靈重建,這不是出於我們的能力,而是因為祢的信實和慈愛,靠者主耶穌基督已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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