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7章

靈修文章(太十七章)

 

「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17:27

 

認識耶穌的日子越久,對祂的認識是否會越來越清晰?越來越肯定?從彼得的身上可見到答案是不一定的。

 

在這段經文中,有人問彼得耶穌納不納丁稅?彼得不知是怕犯法還是怕得罪人,很快就代耶穌答了會納稅。然後耶穌見到彼得,在彼得還未開口就「先」問了他一個問題,就是地上的君王收稅,是向兒子收還是外人收?彼得好在仍然正常的答是向外人收。耶穌為何要問彼得這個問題來回應納稅的問題?是否指出祂是神的兒子,所以不用納羅馬政府的稅?

 

要明白耶穌為何這樣問,先要了解究竟「丁稅」是甚麼?「丁稅」其實不是羅馬政府向以色列人收的稅,而是由摩西時代開始就規定,年過二十歲的以色列民每年要繳交半舍客勒(約兩天的工資)給祭司,作為修理及維持會幕及後來聖殿之用,所以「丁稅」又可稱為聖殿稅,其實是納給祭司的。

 

所以耶穌這樣問彼得,是要提醒彼得記得耶穌是甚麼身份嗎?既然地上的君王不會向兒子收稅,那聖殿的主人(天父)也不會向祂的兒子(耶穌)收稅,邏輯是一樣的,所以在道理上,耶穌根本不用納「丁稅」。耶穌要提醒得彼得的是「你還記得我是誰嗎?我是神的兒子呀!還要納聖殿的稅?」

 

彼得知不知道耶穌的身份?他是「曾經」知道的!彼得在上一章才宣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16:16),他之前才親眼見證耶穌登山變像,還見到兩個歷史中的重要人物─摩西和以利亞顯現,最重要是祂親耳聽到天上有聲音指著耶穌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17:5)彼得他是一而再的認識耶穌是神的兒子,但當他受人質詢時,他又動搖了對耶穌的認識和經歷(在這裏已看出其實他有三次不認主的潛質)。

 

我們也曾對耶穌有不少的經歷和認識,在經歷祂的真實時會歡喜若狂,會好像彼得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但隨著日子過去,或受到環境及其他人的壓力時,對主的信心和認識又會逐漸淡化,甚至忘記了祂是誰,與祂逐漸疏離。若真的出現這情況,我們要怎樣才可以重燃對基督的愛火?怎樣回憶耶穌最初呼召時那份熱情和感動?

 

耶穌用了一個相當有趣的方法。祂叫彼得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海邊釣魚,並從魚的口中可以得錢來作稅銀。短短一句說話,背後卻包含豐富的含意。耶穌叫彼得去釣魚?怎有可能?最初耶穌不就是呼召在釣魚的彼得放下一切漁具跟從祂嗎(太4章)?為何現在又叫他重操故業去釣魚?如果要行神蹟得稅銀為何要這樣麻煩?反正都是行神蹟,不如叫彼得劈開個西瓜在當中得銀子不是方便得多嗎?耶穌究竟想表達甚麼?

 

耶穌要彼得記得的是最初為何他願意跟從主。在最初彼得遇見耶穌時,祂教他往水深之處捕魚,令他有豐富的收穫,那時彼得驚覺原來這位耶穌是神,所以跪在祂面前對祂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那時彼得被耶穌的作為深深觸動,真正認識在他面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神的兒子,並且是那位應許他可以「得人如得魚」的主。耶穌叫彼得去釣魚,就是要他回憶與祂初遇的情境,在這情境中他可重新記得(recall)曾怎樣經歷過耶穌的大能,以及因祂的愛而深深被感動。耶穌顯示出祂的幽默,更顯出祂的慈愛,祂有時藉這種情景重置的方式去幫助祂的兒女去重新認識祂和記得祂,重燃那位愛主的觸動。

 

反思問題:你對主耶穌的認識和感動有越來越淡化的情況出現嗎? 你還記得曾怎樣被耶穌的大能和愛觸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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