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6章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十字架今日成為基督教的典型記號,說起十字架,就會想起「十架犧牲的愛」和「十字架上的光茫」這些歌詞,感覺到的是主的愛和恩典,但現在我們這樣想,是因為我們知道耶穌已釘十字架,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賜給我們永生才會有這些印象。但耶穌對門徒作這呼召時,祂並未釘十字架,門徒也未明白將來要發生的事,所以當日門徒們對十字架的印象與今日的我們可謂大相徑庭。

 

十字架在當時來說,是羅馬帝國對猶太人所執行最嚴厲的死刑工具,如用古代中國做比較,就好像看電視劇套在犯人身上的木枷和腳鐐,若有人要戴上就代表他是罪大惡極的罪犯,是十分羞恥的。所以十字架在那時代表的不是愛和恩典這些正面的概念,相反是羞恥、屈辱的記號。由此可見,也可以明白為何無論中國或羅馬都有叫死囚在行刑前要背起刑具遊街示眾的慣例,因為這是對他們最大的羞辱。

 

如今耶穌就是叫門徒「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意思是甚麼?直接說就是「你們背起這些刑具遊街示眾,受人的歧視,侮辱吧!」為何要這樣?因為若門徒要跟隨主耶穌,就不可以「體貼人的意思」,因為人的意思是會盡力避免羞辱,求自己的榮耀。但門徒要學習「體貼神的意思」,即是不求自己的榮耀,反而要為主的緣故受苦,受屈辱。

 

耶穌自己正正是走這一條苦路,祂體貼神的意思,放下自己尊貴的身份,成為人的樣式,被誤解,被凌辱,被出賣,祂救贖的路是苦的,是要犧牲的。但祂的犧牲,卻成就了救恩,救贖了許多人的生命,所以這條十字架的路不是白走的,就如耶穌所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若細心一想,這得著的不只是指自己的生命,而是指門徒當願意犧牲和受苦時,可以好像耶穌一樣能得著好多人的生命。

 

弟兄姊妹,你覺得十一奉獻好難嗎?

你覺得要每星期返團契崇拜好累嗎?

你覺得要每天讀經靈修很辛苦嗎?

你覺得要抽出時間去事奉神是好偉大嗎?

你覺得要在生活中要遵守神的話語有好見證好大犧牲嗎?

 

請看看耶穌的說話,祂早已在呼召門徒時已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但若你以為做了以上的事情就是「背起十字架」?那你實在太小看「背起十字架」的程度了,真正的「十字架」比做以上這些事情還困難得多呀!

 

那即是甚麼?下次再談。

 

反思問題:你有想過跟隨耶穌其實就是要受苦嗎?你願意為主的緣故去放下自己的意思,體貼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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