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2章

靈修文章(太十二章)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十二章7節)

 

上文提到,耶穌好像無端端提到「安息」的問題,並叫人負祂的軛和學祂的樣式才能得安息,表面看來實在難以明白,其實單看第十一章是不明白的,因為真正解答的關鍵是在第十二章的安息日爭論之中。

 

在第十二章發生了兩件有關「安息日」的事情,第一件是耶穌的門徒在田地掐起麥穗來吃,第二件事是耶穌在這日醫好了一個手枯乾了的人。這兩件事引起了法利賽人的大忌,因為他們對安息日十分重視,摩西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在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做(出20:10),凡在這日做工的,要把他治死(出31:15)。但後來法利賽人好緊張要守這有關安息日的規條,認為在這日甚麼事都不可做,甚至走路也限制了不可走過多少距離,將此規條變成律法主義,他們要人死守,卻忘記了神定這條例背後的原因。

 

原來神定這規條的原因是希望人不要不斷的工作,要在第七日停下為生計而勞碌的工作,好好去享受和親近與神的關係。神著重的是人與神的關係和生命的建立,但法利賽人忘記了,只是死守安息日的規條。所以在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中因肚餓而掐麥穗來吃和祂在安息日中醫治有需要的人這兩件事中,耶穌要訓示法利賽人,在神的眼中,祂重視人的生命和需要,多於死守宗教的規條。

 

真正的「安息」,不是要死守「安息日」的誡命而產生的,而是透過「憐憫」產生的。所以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又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耶穌心裏柔和謙卑,當祂看見人的需要,就以行動憐憫他們和幫助他們,這就是祂的樣式。祂要求門徒若要得「安息」,原來不是要將焦點放在自己身上,而是要學耶穌的樣式去幫助其他人,成為憐憫他人的門徒群體,就會為別人帶來主的「安息」。

 

今日我們會懂得守好多宗教「規條」,例如每星期返崇拜團契和每月十一奉獻等,但耶穌重視的不只是我們去守這些規條的表面,更重要的是祂是憐憫人的主,也希望祂的門徒也會效法祂的憐憫,去幫助有需要的人,讓別人也得到主所賜的「安息」。所以我們也需要留意我們身邊人的需要,想辦法幫助他們,真正的實踐主耶穌對「安息」的教導。

 

反省:你對「安息」有甚麼新的體會?你有沒有以為只需守宗教規條就可以,而缺少憐憫人的行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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