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0章

靈修文章(太十章)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以前曾經有人問我:「如果有一天有激進的異教組織成員用槍指著你的頭,問你是否信耶穌,而你知道只要你答「是」,他就會開槍,你會怎樣回答?」我以前當然會好輕易的回答「我會毫不猶疑的說「是」!」因為我覺得這情況很離譜,不會有機會發生。但現在這情況真的發生了,就在我們身處的世界,某些極端組織真的會公開處決基督徒,還要將整個過程錄下來轉播給全世界。

 

耶穌在這裏提醒門徒,其實跟隨祂並不是一件好輕鬆的事,因為祂自己在世上不斷受人逼迫,受敵人憎恨,甚至被人出賣和殺害。既然「家主」也被人這樣逼害,「僕人」也不免會受同樣的遭遇;「先生」也要走這條苦路,跟隨他的「學生」也要走同一條路。所以耶穌說門徒會被眾人恨惡(22節),會受逼迫(24節),甚至會與家人為離(21節)。

 

今日我們在香港雖然仍算是有宗教自由,不會被人手槍指著頭逼迫。但近年因為各種社會原因,基督徒或教會在社會中的形象可謂每況愈下,以前那種「基督徒是好人」的形象已不復再,而是每每被人稱為「離地」、「耶X」等難聽的稱呼。我們現在正受另一種形式的逼迫,不是肉體或生命上的逼害,卻是文化意識和形象上的威脅。

 

今日你在學校和工作環境中,仍願意大方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嗎?怕別人的眼光和想法嗎?抑或因為對自己的生活見證沒有信心而怕讓別人知道你是基督徒?耶穌三次跟門徒說「不要怕」(26節,28節,30節),因為他們最終不能害我們,在耶穌眼中,我們的生命是十分寶貴,連「頭髮也被數過了」,所以他要我們放膽在人面前「認」祂。這個「認」原文中是「認信」、「承諾」的意思,不只是口中說「我是基督徒」這麼簡單,而是用你的行為「認」祂,用你的生活見證「認」祂,讓人從你的身上「認」出耶穌來。

 

反省:耶穌最後安慰門徒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你的生命是正在人面前「認」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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