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2章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可2:9
當你在街上看見一位全身癱瘓的人,你認為他最需要的是甚麼? 當一個病人來到醫生
面前,你以為他是想從醫生身上得到甚麼?
這一章經文提到當耶穌在屋內講道,有一班人將一個癱子從房頂縋下來帶到耶穌面前
。正常都會認為,一位癱瘓的人來到耶穌面前,當然最需要是身體得到醫治,可以不
用再癱瘓,可以活動自如。但耶穌看見那位癱子,卻不是立刻醫治他,而是說:「小
子,你的罪赦了。」(5節)當時在場的幾個文士立刻就感到不滿,在心裏議論耶穌,
認為祂說了僭越的話,因為在他們的價值觀中,就只有神才能赦罪。然後耶穌就用第
9節的問題,來回應文士心中的疑惑: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可2:9
為何耶穌會這樣問?按道理,赦罪是只有神才有權柄做的事情,相反醫治人是其他出
色的醫生也可以做到,所以應該是醫病較容易,赦罪較困難。但另一角度,要去證明
一個人的罪是否已被赦免其實是口講無憑,反而要在現場就醫治好一個癱子,要他起
來行走來證明他已康復卻是不容易,所以也可說是赦罪較容易。耶穌其實不是要文士
和在場的人真的去解答哪一件事較容易,而是要證明其實祂兩件事都可以做到,因為
祂是「在地上有赦罪權柄的人子」(10節),祂也是洞悉人心的救主(8節)。
因為祂洞悉人心,所以祂知道文士心裏所議論的。 因為祂洞悉人心,所以祂看見一
個癱子時,並不像世人所以為他只需要身體上的痊癒,耶穌更看見他生命中的罪,需
要脫離罪的枷鎖,所以祂首先宣告的,不是癱子肉體上的醫治,而是救他從罪裏得釋
放。
在馬可福音第二章,福音書就已經清楚的宣告耶穌的身份:主耶穌基督是能「赦罪的
救主」,我們所信的福音是「赦罪的福音」。
今日,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見證耶穌是「赦罪的救主」,我們所信的是
「赦罪的福音」?
當我們身邊的人活在不公義的制度和爾虞我詐的人際關係中,因別人自私和暴力的罪
而受壓逼,我們有沒有向他們宣告耶穌正是明白他們心中的苦楚,可以救他們脫離罪
枷鎖的主?
當教會遇見社會中視為「罪人」的人,我們有沒有接納他們,容納他們在教會出現,
讓他們知道耶穌的福音正是為他們而生?抑或我們只想救一些看來沒問題的人,成為
一間只容納好人的教會?
當我們自己屢屢因為軟弱而陷於罪中, 一次又一次被試探所勝,而感到灰心失望時
,我們還記得主耶穌是有權柄可赦免我們的罪,救我們脫離兇惡的主,使我們有信心
再次祈求祂的幫助和饒恕嗎?
耶穌說:「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10節),我們可不要再用其他說話和理由來稀
釋這「赦罪的福音」,耶穌來,就是要對付我們生命中的罪。
反省問題:在我們的信仰生活中,我們有沒有見證耶穌是「赦罪的救主」,我們所信
的是「赦罪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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