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6章

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作者:黃天逸

這是《希伯來書》裡其中一段難解的經文。問題是:到底聖經作者在這裡所提及的那「人」,是否一位已經信主的基督徒?若不是,則這段經文對今天我們似乎意義不大。按主後第三世紀、最早的蒲草紙抄本裡,就已經有「致希伯來人」這一個標題;雖然我們明白到這一標題大概並非《希伯來書》作者自己加上去的,但重要的乃在於它反映了當時候的人對於這一卷書的受信對象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所講「希伯來人」,簡單來說,就是「猶太人」。

除此之外,假如我們再仔細讀這段經文,我們不難發現聖經作者主要說話的對象乃是基督徒。「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1)大概是呼籲那些已經跟隨耶穌的基督徒要追求生命成長,因此,這番說話對未信主的人講的機會並不高;至於4-5節所講「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這一連串的陳述,相信亦是基督徒獨有的經歷。因此,問題也不在於這兩節聖經。只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在第6節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一語,卻令我們疑惑:何以基督徒竟然有失落於救恩的可能?

坦白講,第一世紀的教會根本沒有「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因信稱義」等這類神學議題。那怕是文士、法利賽人也好,福音書讓我們看到「結出果子來」(太三8)的重要,否則就被「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三10)。因此,《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段經文裡,並非要討論「得救」的問題;他所關心的,乃是當時候有人堅持到底、無論如何仍然不偏不倚,然而,可惜的卻是有人偏離正軌、越走越遠!毋怪乎,聖經作者在六1開首便說:「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

《希伯來書》對於「完全」的理解是特別的;根據二10、五8-9所講,它連繫於「苦難」,就是說:因著能夠經過「苦難」,以至我們達到「完全」。由此看來,聖經作者在這一段警告段落的背後,是要我們認識到那些隨時衝著我們而來的危機,其實極有可能令我們失敗,唯獨我們一步一步、真真實實地經歷人生的起跌,並且在這種起跌之中仍然堅持到底,我們就能夠從「苦難」中得以「完全」。

思想:

上帝沒有簡單地因我們的訴求而為伸手我們排除一切苦楚與艱難,然而,耶穌既是那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四15)的大祭司、並要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四16),那麼,我們就明白即使在「苦難」之中,我們仍然有足夠的信心可以走過去、以達到上帝眼中的「完全」。你有這一份信心能迎難而上、忠於基督,並堅持到底嗎?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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