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5章

教會悲劇,虛偽腐化 作者:何啟明

初期教會內部過著甜溫馨的財物共用的生活,同時也向外與人分享福音的好處。然而,教會亦面對外在逼迫和內在腐化的危機。路加於第四章末段特別提到巴拿巴自願變賣部份財產,慷慨地與信徒及眾人分享,但路加沒有避諱的提到另一個相反的例子,那就是亞拿尼亞與撒非喇虛假撒謊的事。教會是一個滿有能力的聖潔群體,瘸腿的得醫治、勇敢面對強權、過著甜蜜的共享生活,同時亦有腐化的危機。神對這個群體非常重視,一點的酵就會使全團腐化。因此,神於此時要直接介入,別讓問題發大,窒礙了福音的擴展。

亞拿尼亞與撒非拉(這位亞拿尼亞與九10~17)的那位不同)這對夫婦的罪在於撒謊、欺騙神。彼得直斥亞拿尼亞,指出他是「欺哄聖靈」(五3a),也就是「欺哄神」(五4b)。他們夫婦二人是同心的「試探主的靈」(五9a)。究竟這對夫婦犯了甚麼罪,引致殺身之禍呢?他們所犯的罪最主要的有兩方面:

第一,動機不純正。夫婦二人在變賣田產之前,可能曾向使徒承諾,會像其他人一樣將所得的價銀全數交給教會。他們可能以為這樣做可以博取別人的稱讚,出盡風頭,這樣的動機甚有問題。巴拿巴無私的奉獻,得著眾人的稱讚,成為多人的鼓勵,但他並非要得人的稱讚而奉獻。可是亞拿尼亞與撒非喇根本並非出於愛心,而是期望別人的稱讚。彼得感嘆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五3a)。教會對會友金錢奉獻有不同的作法;有些教會認為應列出奉獻者的芳名,以示鼓勵其他會友,有些則要隱藏奉獻者的名單,不宜張揚,避免有人沽名釣譽,奪去神的稱讚。兩種方法,孰是孰非,見仁見智,重要的是奉獻者的內心動機。巴拿巴與亞拿尼亞的行為眾人皆知,但兩者的動機完全相反。

第二,虛假撒謊。昔日猶太人的商人作假是普通的事,可是教會的道德的標準卻不能如此。彼得指出田產是屬於他們的私有財產,沒有變賣,仍是屬於他們的;就算變賣了,與別人分享與否仍是他們自己作主的(參五9a)。可是,他們卻將賣掉的財產「私自留下幾分」(五2a) 。「留下」(νοσφίζω)這個字在這裏出現兩次(五2、3),有偷竊及私自拿取的意思(參多二10)。相同的事件是舊約時代亞干不聽從神的吩咐,將攻佔耶利哥城的財物私自留下(參書7章)。作者似乎告訴我們,亞拿尼亞與亞干一樣犯了偷竊罪,破壞了教會的誠信與見證,是神所不容許的。神要親自立刻介入,懲罰立即臨到亞拿尼亞及撒非喇(五5a、10a)。

這對夫婦的死亡與彼得完全無關,彼得並沒有這樣的能力,亦沒有咒詛他死亡。這完全是神的懲罰直接臨到他們身上,因為他們的行為破壞了教會的純潔,讓撒但有機會分化教會,這是非常嚴重的罪。掃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也有類似的提醒,「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麼。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6~17)

思想:詩人禱告說:「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裏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一三九23~24)。罪的後果實在嚴重,犯了罪雖然別人未必知曉,但神是知道的,求主幫助我們謹慎行事,免致犯罪得罪神。

(靈修文章已獲「爾道自建)授權使用)

祈禱:當一個人犯罪時,不但會影響自己受審判,也會影響其他弟兄姊妹。求主保守我們對神有敬畏的心,不犯罪,過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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